找了十几分钟后,林昀终于收集齐了约两万军队,将他们带到阿迦城。
此时,忽都思已经整好了手下的五万兵,穿越加沙抵达阿迦城下了。
阿迦城的蒙古人见突然有大军压阵,忙去找约翰,让他去交涉。
约翰既没迎接埃及军,也没理会蒙古人,他干脆闭门不出,将蒙古使者拒之门外。
蒙古使者于是转头跑去找忽都思,忽都思毫不犹豫的宰杀了这几人。
“埃及人已经不是待宰的羔羊了,提着他们的头颅去报告你的主人吧!”忽都思将头颅扔给最年轻的使者。
那个年轻人吓得魂不附体,也不管什么国家大义了,直接投降,加入了马穆鲁克军队。
约翰见忽都思杀了蒙古来使,决意与蒙古决一死战,心中颇为触动。
虽然他并不是很喜欢埃及人,但是更不喜欢蒙古人。
于是他按照之前的承诺,帮埃及军补充了一些粮草。
休整停当后,忽都思率领七万联军,代表整个ysl世界,对蒙古人发动了猛攻!
林昀负责率领的,是联军的前锋,也即她游说来的那拨人。
她的任务是将蒙古人引入山谷,以便忽都思打伏击。
虽然蒙古人数量不不如埃及军多,但是力量过于强悍,正面硬杠还是有风险的。
林昀视察了一下自己手下的军队,他们个个头戴精钢头盔,身披锁子甲。
这套装备比十字军要轻,但配合他们的阿拉伯纯种马(阿拉伯马,身高腿长,马中长腿欧巴),冲刺速度惊人,非常适合打突袭。
他们的武器则一人四件套,包括一张强弓,一支长矛,一柄锋利的大马士革弯刀和一面盾牌。
埃及人的强弓比蒙古强弓要大,射程远得多,当然相应的射速会稍慢。
“我们等会这样打。”林昀对手下说道,“怯的不花这人虽然勇猛彪悍,但是性格傲慢。他以前跟阿拉伯人交手时,打的多是攻城战。所以在他心目中,阿拉伯人都很胆小,不敢野战。我们要先去侵扰他,引他出来,然后边打边退,把他带到我们的包围圈。”
阿拉伯战士们纷纷拔出刀,冲着林昀喊道:“放心吧指挥官!我们阿拉伯人决不会在同一个对手身上连败两次,这次如果不能击退蒙古人,就让我们的鲜血祭奠这片土地吧!”
“很好,两千年前,我曾与你们的先祖一起在这里奋战。今日,我们再度联手,在同一片土地上抵御新的敌人。虽然我们国别不同、信仰不同,但为了生存、为了土地、为了延续下去的信念是一样的!战争是和平之母,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杀出一条血路,用生命去博出一个未来吧!”林昀拔出忽都思的佩刀高呼道。
“为家园而战!为生存而战!”战士们纷纷举刀狂吼,他们的呼声几乎震碎了蓝天。
“出发!”林昀狠夹马肚,率先冲向了蒙古人的军营。
“我就不参加近战了,我在后方等你啊!”徐乐媛想打退堂鼓。
“你不能老是逃避!给我冲上来!逃避战争就是放弃生存的权利!”林昀头也不回地喊道。
徐乐媛没办法,咬了咬牙,鼓足勇气也冲了上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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