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国营饭店_年代:重生八一,我选择躺赢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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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吃饭的时候,沈映雪又做了一大锅鱼。

这几天家里吃鱼都吃习惯了,就连周明航和周云溪也没有了惊喜的感觉。

周明轩估计,如果再这样吃几天,恐怕他们就要吃腻了。

吃过晚饭后,周明轩帮着收拾了碗筷,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,开始清点今天的收获。

今天钓鱼的收获虽然不如前几天多,但也有几十斤鱼,再加上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,算是不错的成绩了。

他打算明天一早去镇上,先把野味卖掉,顺便看看能不能买两根好点的鱼竿回来。

欲先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,家里的鱼竿他早就准备换了。

周明轩躺在床上,脑海中不断回想着这几天的经历。

重生回来不过短短几天,他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从最初的不适应,到现在的游刃有余,他逐渐找回了年轻时的活力和干劲。

当然,他也知道,这一切都得益于他的金手指,这个神奇的能力让他能够快速获取他人的经验,在各个领域都能迅速上手。

当然,对于目前的生活,他并不满足。

虽然通过钓鱼,对家里的生活有了一些改善,可离他心中真正富裕的日子还有一段距离。

接下来,他需要更加努力才行。

一夜无话,第二天一早,周明轩神清气爽的从床上醒来。

年轻人的精力就是好,活力足、精力旺,前一天的疲惫在睡了一觉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身体是革命的本钱,前世他不怎么爱惜身体,导致晚年病痛缠身,这一世他决定好好珍惜这具年轻的身体,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
要是有机会的话,他还准备学点强身健体的功夫。

不需要多厉害,只要能强身健体、增强体质就行了。

周明轩起床后,简单洗漱了一下,便来到厨房。

沈映雪已经在准备早饭了,锅里煮着稀饭,旁边还炒了一盘青菜。

“妈,早啊!”周明轩笑着打招呼。

“早,明轩,今天起得挺早啊。”沈映雪一边翻炒着锅里的青菜,一边回应道。

“今天要去镇上卖野味,得早点出发。”周明轩说着,走到灶台边,帮沈映雪添了把柴火。

“那你赶紧吃饭吧,别耽误了时间。”沈映雪催促道。

周明轩点点头,盛了一碗稀饭,夹了些青菜,坐在桌边吃了起来。

吃过早饭后,周明轩把昨天抓到的野兔和野鸡装进背篓里,又带上了几斤鱼,准备一起拿到镇上去卖。

今天不是赶集的时候,街上恐怕也没多少人,之所以还要带鱼,也是想要去碰碰运气。

能卖就卖,不能卖就算了。

“妈,我走了,中午可能不回来吃饭了。”周明轩背上背篓,对沈映雪说道。

“路上小心点,早点回来。”沈映雪叮嘱道。

周明轩应了一声,就出门了。

这次去赶集,他没带周云溪和周明航两姐弟,毕竟今天不是赶集日,也不需要他们帮忙,还不如他一个人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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