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也不喜欢,但因为爹爹喜欢,才爱屋及乌的多了几分眷恋。
想到这,夜绛珠还是开口说了一句:
“京城虽然好,但有时间还是得回去看看,那才是家。”
剑雨华笑呵呵的,却没说话,他脾性一向不错,即便跟这位母仪天下的太后闹过不愉快,也没真的小心眼到要把人怎么样,只是不打算深交而已。
现在之所以愿意陪着这位喜怒无常的娘娘,也不单纯是因为她的身份,有夜潜渊的缘故,也有别的缘故。
太后执政十年,功过如何该交给后人评说,但大乾却是实打实的太平了十年,凉州也比十年前好过了太多。
若是陪着这位娘娘说几句无关痛痒的好话,就能让天下一直太平下去,剑雨华还是很愿意的。
幽妃娘娘其实也是一样,人可以傻十来年,但不可能一直糊涂下去,背靠靖远王和烟波楼,她其实有很多一走了之的机会,但最终还是在深宫待了十年。
天下这两个字太重了,剑雨华自负背不起。
他肯定不会委屈自己,更不可能委屈媳妇,但不妨碍他对这些愿意背负的人抱以好感。
太后、幽妃、夜王,她们或许不甚完美,但其实都是些很好的人。
……
两人边走边停,沿途聊了不少东西,其中多是太后问,剑雨华答。
越往皇城走,灯火其实越稀疏,行人也少了起来。
剑雨华带着太后行过一段偏僻的街口时,终于停下了脚步。
街巷尽头走来一袭白袍,径直挡在了他们身前,与之对应的,是一枚随手射来的雪花镖。
铁器在昏暗中带起一线寒芒,映出年轻男儿宛如寒泉冷月般的眼眸。
呛啷——
偏僻巷道无风自起,蛰伏于黑皮老鞘中的锋刃仿佛根本不是一把刀,更像是一头被惊扰了酣睡的孽龙。
承元五年,九月八。
阴气渐重,露凝而白。
剑雨华入京二月有余,于承德街破境登楼,位列天人,刀名嘲风,夜鳞谓之阎罗,江湖称之祸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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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应该是最后一章补的了,其实想多写点,但家里不是办事吗,又要出去吃饭,用手机码是真慢。
习惯每天写点东西后,感觉不写浑身不自在,跟虚度光阴似的,写了就舒服多了,哪怕写的啥也不是心里都舒坦。
闲着还看了自己几个月前写的,发现一坨,当然,回过来看现在写的,还是一坨。
门前有一颗枣树,旁边还有一颗枣树……
哪怕赚不到钱,我可能也不会放弃写东西,只是可能不会发出去而已。
唉,不发牢骚了,拜谢大家支持,吃席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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